54 马先生,我要跟你歃血为盟。(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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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培吉几近哭丧着脸道:“唔好意思,李先生。”
  “我真没嫌您做不够好,如果我刚刚说的话,让您有所误解,我向您道歉。”
  “刘先生…你这样我很难做……”李成豪表情变得越来越冷酷,刘先生怎么都好,就是阻止自己进步不太好。
  “呃……”刘培吉目光扫来扫去,试图找些借口转移话题。
  “我只是觉得…一只烧猪吃不完,真的吃不完,浪费很不好,对吧?李先生。”他最终找到一个自以为很蹩脚的理由,抬手指指店铺内摆下的整只烧猪,语气谨慎的斟酌道。
  未想到,李成豪却很认真的思索起来,十几秒后,重重点头:“我明白了。”
  “一只烧猪确实吃不完,刘先生是文化人,爱惜粮食,值得倾佩。”
  李成豪内心,深深记下。
  下一位,
  绝不再犯!
  刘培吉长嘘口气,目露庆幸。
  “对了,刘先生,我刚刚望见您的表情,好似听过我们和义海的名号,以前有什么认识的吗?”李成豪在敲定合同之后,却并未离开。
  刘培吉摇摇头:“李先生,您误会了。”
  “只是我当年出国前一直住在铜锣湾,当时我老豆商铺的保护费,便是交给义海社。”曾经,铜锣湾也曾是过和义海的地盘。
  只是,那段时间比较久远。
  至少是十年前。
  那时九龙半岛还未开发,港岛区便是最繁华的油水区,全港几十家社团,但凡有点实力的都拼命想要冲进港岛区插旗,
  不管付出多少兄弟的命,
  插了港岛区的旗,
  便是为社团扬名立万,
  便能扎职上位,
  光宗耀祖!
  这支旗,
  现在丢了。
  “就是您脚下的这家店铺。”刘培吉指指地板,攀着关系。
  李成豪点点头:“您放心,现在和义海不收保护费了。”
  他心中却暗下决定,
  这支旗,
  有朝一日,
  必须插回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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