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 第321节(4 / 4)
首先,本案中,被害人在被遗弃时是死亡还是活着,是判定被告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前提因素之一。但在案证据及专家证人意见均无法证实,被害人在被遗弃时尚未死亡。
根据杜文定供述,其在送被害人去县医院抢救途中,曾四次停车喊被害人,而被害人均无反应,故其认为被害人已经死亡,没有再救治的必要,由此被告人才产生抛尸的想法。
即便如此,为了确认被害人是否死亡,杜文定还在现场观察了一会儿,但仍没有看到被害人有任何反应,由此被告人更加确信被害人确已死亡,之后才离开现场。
根据被害人在卫生室被医生被接治时的表现、死因鉴定结论,以及专家的分析,被害人在被遗弃前应该已经死亡。
其次,根据在案证据显示,被害人被撞外伤性脾破裂、左肱骨骨折,但已无法查明被害人脾破裂是否伤及脾门,是否伴有脾门大血管破裂。换句话说,被害人的死亡在正常情况下是否必然能够避免,不能确定。 ↑返回顶部↑
根据杜文定供述,其在送被害人去县医院抢救途中,曾四次停车喊被害人,而被害人均无反应,故其认为被害人已经死亡,没有再救治的必要,由此被告人才产生抛尸的想法。
即便如此,为了确认被害人是否死亡,杜文定还在现场观察了一会儿,但仍没有看到被害人有任何反应,由此被告人更加确信被害人确已死亡,之后才离开现场。
根据被害人在卫生室被医生被接治时的表现、死因鉴定结论,以及专家的分析,被害人在被遗弃前应该已经死亡。
其次,根据在案证据显示,被害人被撞外伤性脾破裂、左肱骨骨折,但已无法查明被害人脾破裂是否伤及脾门,是否伴有脾门大血管破裂。换句话说,被害人的死亡在正常情况下是否必然能够避免,不能确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