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周仙吏 第254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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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需要用科举来证明他的能力,因为这场科举,就是以他所具备的能力为蓝本,来选取人才的。
  科举的时间为三日,第一天上午考算学,下午考刑律,第二日考策问,最后一日考验修为。
  算学对于李慕来说很简单,第二场的刑律则不同。
  刑律是科举四科之一,极为重要,拿到试卷之后,李慕就知道刑部的出题之人,有点东西。
  整张考卷,没有一道题目,是考《大周律》原文的,所有的刑律题目,全是案例分析,且并不是简单的案例,所涉及的案情往往较为复杂,有时候还会涉及法律和道德的探讨,许多题目,李慕往往要思考很久,才能下笔。
  考完离场的时候,李慕碰巧遇到刑部郎中,便多问了一句。
  据刑部郎中所说,刑律题目,是刑部侍郎周仲所出,这和李慕的猜测相同,也只有他,才能想出这种稀奇古怪的题目。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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