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遍仙界_分卷阅读_253(2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殷渺渺当然是随便他,丢了花生,改剥起山核桃来。这种坚果松脆甘美,带有浓烈的果仁香气,十分勾人食欲,她道:“进城前就看到烈日城附近似乎种了很多林木,胡桃红松都有,应该是城中的产业,这烈城主倒是个深谋远虑的人。”
  要想长久地坐稳城主的位置,靠剥削打劫是不靠谱的,恶名一旦传了出去,谁没事会去自找麻烦?久而久之,城池必然衰弱。因此,想要累积财富,就必须先把仙城打理好,而扶植当地的特色经济是最聪明的做法。
  生意好做了,人就多了,城中的人可以找到养家糊口的工作,商人们会带来源源不断的货物,路过的行人也会选择在繁华的地方停留。
  城池就会越来越繁华。
  烈日城种植胡桃类的乔木,木材可以加工成各种东西,干果能够带动食品产业,再加上问剑会的高额奖赏,只要管理得严格些,用不了多久,就可以成为柳洲排得上名的大仙城。
  慕天光忍不住弯起了唇角。
  “你笑什么?”她问。
  他正色道:“我在想,如果你愿意,可能随时都能开宗立派。”
  “哪有这么容易,太累了。”
  在修真界开宗立派可比上辈子经营公司难得多了,后者一时不慎最多破产,遣散员工,前者要是一不留神,那就是满门被灭。
  还是算了吧。
  慕天光也不过是玩笑一句,而后又将大半心神放到了擂台上。
  现在,台上的修士是个金丹初期的剑修,他连胜了三场之后,终于向剑奴发起了挑战。
  烈日城府的剑奴以天干为名,今日镇守的是实力排行第七的庚剑。他身形瘦长,脸颊凹陷,乍一看上去就像是根细竹竿,抱在怀中的剑窄且狭长。而他发起挑战的对手却仿佛是他的对立面,体格高大威猛,手掌宽大,剑尖支地时会发出咚一声闷响。
  “快剑和重剑啊。”殷渺渺有了点兴趣,“你觉得谁会赢?”
  慕天光道:“尚不好说。”
  “为什么?”
  “重剑不动如山,快剑迅疾如风,风要吹动山,总归是要难一些。”在慕天光看来,使重剑的修士功底扎实,沉稳老练,庚剑除非有远胜他的实力,否则要赢并不容易,但他半日下来都未使出过真正的实力,因而不好判断孰胜孰负。
  事实也正如他所料,两人已经开始交手,重剑修士大开大合,应对沉稳,而庚剑出招极快,且速度在不断攀升,似乎想以此攻破对方的招数。
  这场旗鼓相当的比赛引起了不少人的重视,路人纷纷驻足围观。
  “我曾经和北斗堂的一个重剑修士交过手。”殷渺渺忆起往事,感慨道,“不太好对付。”
  慕天光马上道:“重剑威力劲猛,你应付起来要小心,最好不要正面……”说着说着,突然察觉到不对,声音顿住,许久才道,“是我想岔了,你既能赢我,自然心知肚明,何须我多言。”
  殷渺渺再也忍不住,扑哧一声笑出来,这人也太不会说话了,不知情的听了,还道他是耿耿于怀被赢过的事,出言讽刺呢,可实际上是他羞惭窘迫了。
  “不,你继续说。”她斟了杯热茶给他,“我喜欢听。”
  慕天光抬眸看去,见她眼眸明亮,唇角弯起,确是兴味十足,便无意识地摩挲了下杯沿,慢慢道:“比起重剑,快剑于你可能更难对付。”
  “我还没有和这样的人交过手,你说该怎么打?”殷渺渺以手支颐,抬起下颌点向庚剑,“以他为例好了。”
  场上,庚剑的剑气已舞成一张密密麻麻的网,速度太快,眼中残留的上一道剑影还未退去,下一道就添了上来,看起来便是有千万道剑光交织在一起,分辨不出哪一剑是真,哪一剑是假。
  “他的剑是以速度取胜,若能比他更快,自然就能破解,若是不能,便要耐心寻觅机会,时间越长,越有可能露出破绽。”他全神贯注地看着庚剑的招式,耐心地等待着。
  一炷香后,他开口道:“慢了。”
  殷渺渺定神细看,半晌,摇了摇头:“我看不出来。”她要是身在其中,倒是可以凭借灵力和气流的变化感知剑招的快慢,可现在远远围观,就无法光凭肉眼分辨是否有破绽了。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