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黑色毛衣的男人_分卷阅读_28(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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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小学的时候养过。”
  狗的寿命自然没有人长久,算起来,裴琰今年三十四岁,陪他度过童年时期的那一只小伙伴,早已尘归尘土归土了。
  崔伯一笑,看着草坪上撒欢的两人,不得不说她们实在幸运。
  “ross,你停下来啊......”罗煦气喘吁吁的追在后面,被它溜得体力不支。
  “汪汪汪!”ross朝她狂吠,似乎是在笑话她连一只短腿汪都跑不过。
  “蠢狗,再追你我就是傻!”罗煦叉腰停下,面红耳赤。
  冬日早上的阳光没有丝毫的威慑力,照在她的身上像是落上了一圈淡淡的光晕。她没有任何形象的停在那里,数落一圈又一圈疯跑的小狗,好像它能听得懂人话一样。
  裴琰轻笑,骂人家蠢狗,她才是最蠢的吧。
  笑完,他转身上楼,抽离这样一幅美好的场景。
  崔伯笑眯眯的端着手,指挥人把那些名贵的盆栽都放远一些,别让这个小家伙给当成玩具毁了。
  罗煦回头看门前,崔伯旁边的人已经不见了,大概又是去书房处理公事去了。
  罗煦傻呵呵的一笑,比刚才追狗时候的样子还蠢。
  这样让人沉醉的生活,有时候,真想在这里赖上一辈子。
  第13章 一模一样
  院子里大家撸起袖子干了起来,按照罗煦的设计,这个狗屋应该是小洋房似的,两层结构,里面的装饰和外观应该是美式田园风。
  崔伯让人搬来的木板都是极好的,里外都刷上一层粉蓝色的漆,看起来哪里像是给狗狗住的房子,简直比罗煦十八岁以前住的房子还好。
  狗仗人势,真的是很有道理的说法。
  陈阿姨还找来一些棉絮缝在小被套里面,给小狗做窝。罗煦呢,她亲自拿着锤子钉板,三下两下搞定,不得不让保镖们刮目相看。
  大家都产生一种类似的想法:原来,唐璜少爷的女朋友,跟他本人一样另类啊。
  裴琰站在书房的窗口旁,他手里端着一杯冷却的咖啡,注视那个脱掉外套干得比男人还卖力的身影。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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