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亚瑟的足球_第266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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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对他的传记作者洋洋得意地说,在曼联更衣室内的时候,他可是个人见人爱的大宝贝儿。他的性格或许才是他一个法国人能在曼联获得成功的主要原因。
  埃弗拉喜欢在比赛之前用iPod放歌,他的歌单可是广受好评!
  什么?弗格森?BOSS从不管啊!更衣室的事儿,加里说了算。
  但加里喜欢他啊!
  他发现英国人跳舞都是渣渣,尤其是比赛赢了之后,几个家伙毫无节操跳个毛的丁丁舞,有意思吗?你们以为你们是我同胞维埃拉?
  在他心里,最佳选手是安德森!这个大屁股随时都能high!而且超级能带动气氛,他喜欢!
  卷毛跳的也还不错,最少比起他唱歌,他更喜欢他跳舞。
  哦,正常情况下,他只会两样干一样。
  所以比起来他在洗澡的时候唱歌而且鉴于他是BOSS的心肝宝贝,他们还没办法打他,跳舞的时候他们都会拍手称赞,连声叫好!
  这让卷毛以为自己是更衣室的热舞小王子,那天鲁尼还给他起个*%@%^的外号,卷毛看上去追杀了鲁尼三五步,可实际上得意极了,第二天就在更衣室内夸夸其谈健身经验。
  拉斐尔兄弟跳的不错,巴西人嘛,种族天赋。
  然后亚瑟来了。
  埃弗拉得说,亚瑟唱歌真不错,发现这个秘密是因为克里斯蒂亚诺唱歌跑调还得意洋洋的跟小球迷显摆。其实埃弗拉不太理解亚瑟——
  你怎么能做到在这种怪声怪调下还能跟着他一唱一和,并且还“和”的不跑调的?
  傻孩子,别努力了,你拉不回来!
  他还做了以下评价:
  卡里姆那家伙是个极端的家伙。
  他在曼联之前,因为是国家队队友,我提醒了这小子,在曼联,BOSS就是国王!他就是意志!
  这小子喜欢飙车,据说也会开直升机,做生意也有点头脑,还是个练家子。
  他在国家队更衣室内和队友关系还凑合,但踢球不错,在球场上是个认真的家伙,我挺喜欢的,也看好他。
  但我不太看好他在曼联的未来,要知道他的竞争对手是鲁尼,英国的鲁尼。
  结果这家伙居然英语不错?融入的也不错。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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