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官发财在宋朝_分卷阅读_262(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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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然为何,可当推勘的有左右推官、左右军巡使、左右军巡判官、录事参军和司理参军,但属谳司的,却只有司法参军一人?
  甚至可以说,整个汾州,能对诸多法条‘遍观而详览’的官员,一直都只有齐京而已。
  若齐京真找得出相关条例,证明王状等人的罪行可从轻判,他也不可能一意孤行,要严酷执法。
  他若被扣上‘用法严酷’的罪名,那可不是好玩的。
  在崇文俊的步步退缩下,齐京顺利达成了驳问的目的,让这桩案子进入了拟判的程序。
  负责拟判的推官对齐京颇为了解,在读过推勘官的审讯事实,再对照齐京所检出的法律条文后,总觉得有不妥之处。
  正因如此,他虽起草了判决书,却在签名时,久久地犹豫了起来。
  一旦签了字,就代表他同意了这份判决,事后一旦被查明不妥之处,他就会是‘同职犯公坐’的一员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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