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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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小孩子的注意也不算什么嘛。
  话是这样讲,但擦起桌子来,应拾秋却莫名多了几分干劲。
  周一店休,董怡君会出去跟闺蜜聚餐逛街,应拾秋跟对方不熟,吃过一次饭就觉得融入不了她们那种嘻嘻哈哈很大声的状态。
  她还是喜欢安静一点,便一个人拿着相机出去扫街,拍拍风景。
  荡在城市里很开心。
  虽然拍照技术也没有很顶尖,但捕捉到街头好看的庙檐,扫地的保洁,枝头的新花时,还是忍不住喜欢这个夏天。
  当然,也还是会想起以前。
  那时她写剧本,一字一句,每个标点,就像这些照片,都是从自己生活里长出来的。
  当两种不同的创作方式,在脑子里碰撞。那股久违的有点发涨的感觉又漫上来了。
  应拾秋抬起手,摸了摸阳光,初夏真是很美好的一个季节。
  下午她坐公车回家,看到一个清瘦的女孩子,背着吉他路过。
  一身黑衣,眼线全包,嘴上涂着褐色口红,耳饰叮叮当当,好酷哦。
  擦身而过时带起一阵风,风里有淡淡的香气。
  应拾秋追着她的影子看了好久,直到看不见了,才转过身,望着旁边商店玻璃门里映出的自己,眼睛亮晶晶的。
  心里一动,“诶,我现在学吉他,会不会太晚啊?”
  她的自言自语没人回应。
  好奇怪,人只要买过一次贵重的东西,就很容易有下一次。
  应拾秋搞不清这是什么定律?
  回家时,背上却多了一把吉他。
  玩民谣的店老板说,她是新手,用这个合适。接过她付的钱时,老板笑得很热情:“希望你将来可以成为焦安溥喔。”
  应拾秋眯着眼笑了,应了声好。
  不过,她没说她不想成为焦安溥。她不贪心,成为应拾秋就够了。
  天色已经很晚。
  背着吉他一路公车,吸引了不少目光,她也算是酷了一回。
  手揣在兜里,站在车上,不讲话,只是静静看着窗外,目不斜视。
  余光里,有小孩好奇地张望。
  一路轻快到了家,暮色起来,楼道都很暗。她小心翼翼换掉鞋子,正想跟董怡君分享,还没踏进客厅,就听到里头传来热闹的笑声。
  大概是董怡君带了朋友回来。
  刚推开门,看清沙发上坐着的人,应拾秋浑身一僵。
  脸色也慢慢沉了下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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