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对簿公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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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却只是弯腰,拾起那卷文书,在手中掂了掂,随即发出一声嗤笑。
  “大人,这文书做得不错,只可惜,造假之人不仅蠢,而且贪。”
  少年并未急着辩解字迹,而是有条不紊地逐一分析:
  “第一,欺君之罪。大殷律规定,凡伪造官文书者,杖一百,流放三千里;若以此冒充官员,更是杀头重罪。这妇人若真早知我是假冒知府,为何不第一时间举报,反而与我合伙行骗?如今事情败露,才将此物抛出,分明是想借刀杀人,让我死无葬身之地。”
  “他”顿了顿,目光如炬地盯着那妇人,声音陡然转冷:
  “第二,画蛇添足。诸位请看,这文书落款日期是建昭二十八年八月初七。”
  少年抬起头,看向一脸茫然的县令:
  “大人难道不知?嘉定知府赵大人,早在建昭二十七年冬便已丁忧回乡,至今守孝未满。大殷律法,丁忧期间官员除服前不得理事。也就是说,在建昭二十八年八月初七这一天,嘉定知府的位置根本就是空缺的,何来‘新任知府’一说?”
  “这妇人拿着一张连时间都对不上的空头文书,硬要塞给我这个‘冒牌货’,究竟是想骗谁的钱,还是想借大人的手,杀我灭口?”
  县令听得冷汗直流,连忙翻查案头的《大殷职官志》,果然如少年所言,嘉定知府确实已丁忧近一年之久。
  少年不再理会那妇人惨白如纸的脸,而是对着县令深深一揖,言辞恳切却犀利无比:
  “大人,这妇人此举,意在混淆视听,让我陷入‘冒充官员’的死罪之中,好让她那‘下毒谋财’的主罪得以脱身。她这是在利用大殷律的严苛,反过来要挟朝廷命官啊!”
  “若大人因此文书便治我的罪,那以后这大殷境内,岂不是谁都能随便写个文书,就能陷害一名无辜百姓是官老爷了?这律法是用来惩恶扬善的,不是用来让恶人颠倒黑白的。”
  县令被这一番话说得哑口无言,手中的惊堂木举在空中,拍也不是,不拍也不是。
  江临渊在旁听着,眼底的笑意更深了几分。
  县令气急败坏,却找不到破绽,只能狠狠瞪了那妇人一眼,“把这刁妇押下去!重打二十大板,择日再审!”
  ------
  “啪!”
  惊堂木重重落下,震得堂上众人耳膜一嗡。县令老谋深算,深知此时再纠缠辩术已无意义。
  “好一张利嘴!舌灿莲花又有何用?”县令抚须冷笑,眼底透着终于抓住把柄的得意,“大殷律明令,路行须持路引,居停须验户籍。你既拿不出路引,又无籍贯可考,便是‘无业游民’之身。
  “无业游民,流窜至此,勾结匪类,伪造官文——这罪名,你认是不认?”
  那妇人一听“伪造官文”,连忙磕头附和:“大人英明!他就是个没根脚的流民,才敢如此胆大包天!”
  江临渊眉头微蹙,正欲开口斥责县令小题大做,却见那少年只是静静站着,神色坦然,仿佛早就料到了这一刻。
  县令见“他”不答,以为“他”理亏词穷,越发咄咄逼人,指着堂下喝道:“来人!将此身份不明、又涉嫌伪造官文的刁民,给本官拿下!收监候审!”
  两名虎背熊腰的衙役立刻上前,一左一右就要去架少年的胳膊。
  “且慢。”
  一直静立旁观的江临渊终于开了口。他生平最恨两件事:一是账目不清,二是她受委屈。
  县令连忙躬身,赔着笑脸:“江公子有何吩咐?”
  江临渊目光淡淡扫过少年,语气看似随意:“这少年是江某请来的客人,若因这点琐事便下大狱,传出去,倒显得我江某人连个证人都护不住。”
  然而,就在衙役们等着收手的间隙,少年却动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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