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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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戚时没来得及,转身跑回去餐厅拿手提袋,然后一溜烟儿坐电梯下楼去接机口。
  这个时间点儿落地的旅客也不少,戚时穿梭在来往人群里,周遭路人眼花缭乱的,看得他脑袋有点疼。
  正要拨电话打过去,嘈杂人群里突然响起一声脆生清亮的呼喊:
  “二哥!”
  戚时心脏猛地一抽,扭身回头朝对方望去。
  零下二十度的北方寒冬,那位时尚达人想必有钢铁般的意志,始终坚定不移地走着潮男路线,一如既往地要风度不要温度。
  束领黑毛衣配九分修身西裤,颈间拴着条闪烁镶钻银项链,外套深灰羊绒大衣配脚底lv纯白球鞋,头发显然也做过造型,清新干爽的三七分,浓眉俊目,粉红薄唇,不知何时在右边耳骨新打了两个洞,雪白的耳朵戴着两圈耳骨钉,在这个风流惯犯身上显出几分莫名的禁欲。
  风流惯犯表面上看起来十分清纯,他像个青春洋溢的男大学生,一米八八的大高个子,左手抱着一大束玫瑰花,右手扶着行李箱提手,正站在人群里冲他弯眼笑。
  不,不是像。
  人家本身就是个才二十岁的青春男大学生。
  戚时愣了一下。
  他们多久没见面了?
  对方在他眼里早已没有了恋人视角的可爱,只剩下一眼欣赏到的、很直观的精致帅气。
  何湛程站在原地等他两分钟,为了凹造型,脸都快笑烂了,最后实在忍不住,冲人喊:“过来啊!你不是来接我的吗!”
  戚时“哦”了一声,后知后觉地朝人走过去。
  接过对方轻巧的行李箱,递上装得鼓囊囊的手提袋,说:“换上吧。”
  何湛程笑眯眯地接过,又把花束递给他,问:“什么呀?”
  戚时接过那一大捧极具分量的玫瑰,随口道:“衣服。”
  “废话,我当然知道是衣服。”
  何湛程轻哼一声,低头拆开爱马仕的手提袋,发现里面是件羽绒服——
  分手前丢在戚时那里的,他自己的、旧的羽绒服。
  满怀期待的心立刻被这不解风情的狗男人撕碎成稀巴烂。
  何湛程满脸阴沉沉地把羽绒服塞回去,说:“我不冷。”
  戚时皱眉瞥他:“鼻子都冻红了,还不冷?外面下雪呢,在我面前还臭美什么?快穿上!”
  何湛程小眼神上下瞟他一眼,问他:“还说我呢,你不也臭美么?”
  戚时:“……”
  虽然今早上忘记刮胡子,但这身搭配是昨天夜里闲着没事干就准备好的。
  拉夫劳伦的皮鞋,笔挺修长的西裤,熨烫服帖的白衬衫搭一条藏蓝格纹绸缎领带,黑西装外套着及膝的毛呢大衣,抱玫瑰花的手上,是一只浪琴康卡斯的腕表。
  何湛程笑眯眯仰起脸,问他:“二哥,喜欢我送你的花吗?”
  戚时敷衍了声,拉着他行李箱就往电梯方向走:“走吧,先去吃早饭。”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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