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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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车回去路上,李天涯脸上泛着笑意,一小时的车程,他慢悠悠地打着方向盘磨蹭了三个多小时。
  何湛程那句撒娇般的“晚上记得想我”令他回味良久。
  次日早一醒来,他几乎就在睁眼的那一瞬间确定了:
  他爱上昨晚那个很爱笑的狡黠少年了。
  或许是上天的恩赐,少年和原本的爱人分手了,他简直都不敢想,少年来到了他的身边。
  他不介意少年的过去,他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把这个人占为己有了!
  一捧接着一捧的玫瑰、每次约会必送的小礼物、房、车、衣服、首饰……甚至,他在明知对方并不深爱他的情况下,甘愿奉出自己的真心,只盼能将少年守得久一点。
  他用尽了手段哄人,他知道自己三十六岁的人这样做很幼稚,可他就是忍不住!他忍不住想围着他娇养的金丝雀转来转去!他就是被这个人迷得神魂颠倒不知天地为何物!
  少年却总是一副兴致缺缺的样子,他送去的那些礼物,少年看都懒得看一眼,更别提对他笑了。
  他不在乎。
  笑也好,不笑也好,只要少年肯待在他身边,强装温柔地喊他一声“天涯哥”,他就觉得一切都值得了。
  他们感情进展得还算顺利:
  第一周,他尝试去牵手,少年身子僵了一下,但没拒绝,于是他们就这样顺理成章地牵上了手;
  第三周,他试探着去拥抱少年,双手小心翼翼地伸出,又犹豫着伸回,心中思量着这样是否不太合乎礼仪?少年看出他意图,叹了口气,主动抱上来,安慰他说:“天涯哥,辛苦你了”;
  一个月过去,在一场深夜散场后的电影院角落,他再一次鼓起勇气,倾身过去搂住少年的腰,轻声询问少年自己能不能吻他?
  少年没说能也没说不能,只是很安静地闭上了眼,微微颤动的睫毛似乎有些苦涩。
  他看出了,但装没看见。
  他只剩少年这一副温驯漂亮的躯体了。
  他手掌怜惜地抚摸着少年的脸庞,缓缓俯身,吻上了这个令他痴迷到魂不守舍的少年的唇。
  于是他们也就这样顺理成章地经常接吻。
  准确地来说,是他单方面去吻,少年一脸郁郁寡欢,就像一只褪色枯萎的蝴蝶,一尊矗立在殿堂上无欲无求的雕像,永远冷冰冰地站在那里,神圣、漠然、极其遥远,如果他不朝少年走进,少年就不会主动对他吐露半个字。
  他们在一起的第39天,他掏空自己全部积蓄,一笔又一笔的巨款通过各种手段分散汇出境外,托朋友在国外购置一颗价值不菲的粉蓝方钻,请全球报价最贵的工艺师傅,将这颗闪亮璀璨的方钻做成一颗举世独一无二、只完美适配少年无名指的男款戒指,然后,在一次寻常的约会晚餐时,隔着一簇簇跃动的银烛台火苗,他一脸平静地把这颗戒指向桌对面的少年推过去。
  心中忐忑不安着,紧张得几乎要窒息,他双手掌心全是汗,嘴上仍是一副平淡的语气:“看看喜不喜欢,我觉得它很像你的眼睛。”
  笑起来时的眼睛。
  少年自己家就是经营珠宝生意的,因此很懂行,他只是瞥了一眼,就知道这颗钻戒是从哪来的。
  少年愣了一下,抬头望他,那张脸上终于露出一点点诧异的表情。
  值了。
  李天涯舒心地笑了。
  那晚,他并没有开车将少年送回家,而是把人带到了自己独自居住的公寓。
  少年坐在他的副驾,掌心攥住戒指盒,低头沉默了一路,临进家门口时,才像个犯错误的小孩,伸手拽了下他衣袖,说:“天涯哥,对不起,我没想到你会这么认真。”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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