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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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人最终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你眼光不好,选中了我这样的人,我也不好,没能让你的选择变得正确,但如果时光倒流,一切重头再来,我宁愿我们从来没认识过。”
  第67章
  夜色降临,都市繁华。
  法式餐厅,临窗俯瞰,偌大京城霓虹灯乱,纵横交错的马路上车流不息;
  室内,双人面对面坐,米色亚麻桌布角落放着两个爱马仕时装礼袋,中间隔着浪漫烛光与鲜红玫瑰,旁边小提琴曲悠扬。
  “来,湛程。”对面男人微微躬身,递过来一盘切好的牛排。
  “嗯,谢谢二——”余光瞥到对方袖口间的浪琴康卡斯腕表,何湛程话音一顿,抬头和男人对视一眼。
  男人三十多岁,风度翩翩,俊逸儒雅,梳理得一丝不苟的发型,相貌雍容端正,一米八八的身高,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健身型体格,还有特地为今天的约会换上的、很显年轻的休闲西装。
  整个人从头到脚,完美得无可挑剔。
  何湛程接过牛排,冲人勉强一笑:“谢谢天涯哥。”
  然后埋头叉肉嚼着,继续放任自己的思绪游离于身旁这面倒映着二人身姿的玻璃墙外。
  他们相处有一段时间了。
  李天涯人很好,有家世,有教养,无论对谁说话都是心平气和的,因为形象威严,喜怒不形于色,外表看起来高高在上,很是不近人情,只有二人私下相处时,李天涯会亲昵又生涩地称呼他一句“宝贝”,问他有没有什么想要的礼物,让他尽情许愿。
  这才是配得上他何湛程的人。
  李天涯端庄自持,腹有诗书,不喜混迹娱乐场所,虽然因工作原因交游甚广,结识诸多高官权贵,但日常生活三点一线,鲜少有知心朋友。
  纵观李天涯的前半辈子,自幼品学兼优,诗书礼仪样样精通,长大后按照家人安排,顺利入仕,一路平步青云,位高权重。
  他对女人毫无兴趣,恋爱经验几乎为零,后来察觉自己似乎是同志,但寻常男伴儿入不了他眼,他这种身份也不便太过招摇,李天涯一向遵循宁缺毋滥原则,孤寡到至今。
  李天涯自己也没想到,他只是回母校参加一场寻常的商务晚宴,竟然在机缘巧合下对一个二十岁的年轻学生一见钟情了。
  当时何湛程一身西装打扮,梳着龙须背头,个子极高,手里晃着杯香槟,正斜身倚靠在宴会厅花束堆旁的僻静角落,不知在和谁打电话。
  隔着觥筹交错的酒桌,越过来往谈笑的人群,礼堂四方璀璨灯光洒落在那陌生少年若隐若现的雪白脸庞,他浓眉英挺,薄唇翘鼻,侧颚如刀削般凌厉帅气,一派玉树临风的模样,连端高脚杯的指尖都透出一股慵懒随性,实在是令人心生向往。
  可少年神态并不如他长相那般冷漠。
  少年当时正红着脸对着电话那头聊天,不时冲电话那人撒娇嗔怒,笑得潋滟生花,一下子就俘获了他的心。
  李天涯在远处愣神。
  他望着那少年,驻足良久,明知人家打电话是在谈情说爱,他还是鼓起勇气,厚着脸皮,缓步朝何湛程走去。
  他先是一通认真的自我介绍:名姓、职位、父母家庭,表示自己私生活检点,不沾烟酒,身体健康,三十多年来从未有过不良嗜好,以及,如果何湛程愿意和他在一起,他个人能给到何湛程这个孤身一人闯入京城名利场的小少爷什么程度的好处。
  他像登台演讲一样,心里紧张,面上镇定,犹如滔滔江水般,一字不差地将自己的意图全都交代出来,只盼望着何湛程是那种不谙世故的小孩儿,见他条件更好,就果断甩掉现任,一心一意跟了他走。
  何湛程举着手机,愕然望着他,似乎一时间接受不了这么大的信息量。
  李天涯望着近在咫尺的、何湛程的那张漂亮脸蛋,心脏砰砰跳着。
  他想,说句话吧,随便说点什么都好。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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