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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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刚回国那几天,燕大举办校友会晚宴,一为筹集学校科研项目的经费,顺便募几块石头雕塑装饰校园景观;二为学生自主创业团队与投资人搭桥建梁,促进校企合作;三为校友提供跨届、跨行业交流的平台,获取内推机会、与资本对接——
  说白了,就是自己人带动自己人,肥水不流外人田。
  那晚政商各领域大佬云集,群英荟萃,除去燕大学生会那帮人,不乏年轻漂亮的富二代和邻校学生们进去浑水摸鱼,何湛程作为新转学生兼投资人,当晚凭着年轻出众的外貌、非凡卓绝的谈吐、新颖别致的身份,不出俩小时就收获七八个臭味相投的京圈朋友,并以他何湛程自己的身份,结识不少各行业的大佬。
  他现在是彻底融入进这个圈子里去了。
  但他马上又要离开了。
  北方人喜酌烈酒,一言不合就要敬酒罚酒,一口53°飞天茅台下肚,烧肺又穿心,两三杯灌入喉,呛得他眼泪都能流出来。
  他每晚周璇于不同饭局之间,心心念念着,既然他家二哥舍不得在京城的荣华富贵,不肯跟他远走高飞,那他就干脆也留在京城好了。
  他二哥外刚内柔,心思敏感,出门应酬,在酒桌上被那群糟老头子笑话一句“诶,你家从前是卖咸菜的啊”,他二哥明面上不动声色,私下蔫蔫地闷着头,一缓就要缓好久。
  他要变成那种很厉害很厉害、厉害到能为他二哥遮风挡雨的男人。
  他一个后辈晚生,单枪匹马,入乡随俗,看似夜夜笙歌,背地里喝酒吐到肝肠寸断。
  他旧疾频频复发,医院酒局来回跑,一边想着,这是今晚最后一杯了,咽下这口,他就再也不碰这种烧死人不偿命的破玩意儿了,不然家里的老爷子真该心疼了;一边又想着,他何湛程这回说什么也要干出一番事业来!他要让他父亲、大哥、二哥……家里人上上下下都对他刮目相看!
  还有戚时,戚时也能受自己的庇护,俩人从此光明正大地在一起,就算哪天分手了,旁人一提起来戚时是他何湛程包养过的男人,往后在生意场上行走,即便那帮老古董心里不屑,也没人敢再在明面上欺负他二哥。
  他是这样想的。
  他从前一向是只想不做的那种人。
  这一次,他做的比想的还要多得多。
  这一切付出都是为了谁啊?
  戚老二居然反过来指责他无情无义。
  何湛程对戚时恨得牙痒痒。
  如果他不公然挑衅对方一回,他怎么能甘心地消失?
  夜色撩人,灯火葳蕤。
  一行人叽叽喳喳着穿过竹林长廊,正说得高兴,何三少佳人在怀,前呼后拥,他走在最前面,环顾四望,用一种极其挑剔的目光,打量着周遭景观布置,然后言辞犀利地将不周到之处贬低一番。
  忽地,他瞥到某个长廊拐角,深眸凝起,脚步也停下。
  “怎么了三少?”众人也纷纷止住步子,不约而同沿着他视线看去。
  斜对过亮着几盏灯,金砖黑影,廊檐交错,陆续迈出三个身材高大的男人。
  最前面的男人的个子最高,黑衬衫紧束进烟灰西裤,华伦天奴的腰带,意大利真皮革手工制皮鞋,袖子挽到肘间,襟口松开两颗纽扣,痞气又干练;
  第二人宛若一阵清风明月,步履从容,缓缓飘出,脸上泛着淡淡笑意,脾气很好的样子。
  二人指间都夹着烟,周遭云雾缭绕,边走边说,正认真谈论着什么,身后又带出一条年轻的小尾巴——
  一位个子稍矮些的少年。
  他一身美式潮流红t恤和宽松牛仔裤,耐克鞋,纪梵希的墨镜倒挂在后脑勺,左手闲闲插兜,另一手握着罐插塑料吸管的冰镇可口可乐。
  那只手腕很金贵,戴着一条钩织着黑檀木与金刚杵的暗绿色编织手环,和一只银色的爱彼手表。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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