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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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切远得好像上辈子的事了,但时至今日,霍为依旧认为扶桑是她这辈子遇见的最难搞的人。
  但她不后悔坚持认识他并靠近他。
  扶桑就像个海胆,可能这么形容不准确,但只要把他带刺的壳子掰开,里边的馅还是挺美味的。
  这也是霍为和他的友谊能持续这么多年的原因。
  虽然此人嘴巴和心眼都坏,但对朋友还算不错,要是霍为拉他干什么事,他就算嘴上嫌弃并攻击不停,绝大多数时候也还是能够圆满完成的。
  比如当初霍为翻找到血诺这么个神奇有趣的小法术时,非吵着要试试,扶桑不尊重不理解,但最后还是配合地把自己给她当了试验品过瘾。
  “你看你每天这丧丧的样子,游走在社会边缘,属于极端危险分子,万一我哪天找不见你人了,不管是你让别人遇到了危险还是你自己遇到了危险,我用点血就能找到你,将你绳之以法或者及时抢救,想想都美啊!”
  如果没记错的话,那年霍为15岁,捧着书凑到扶桑身边烦他,让他配合自己做这个咒法。
  那时候扶桑已经被本家赶了出去,在山里生活了十多年后,他被迫开始融入正常社会,步履维艰。
  霍为让家里给他弄了学籍让他能正常上学,他接受了,却不愿接受除此之外的更多帮助,就自己揣着兜里师父给的几百块钱遣散费在学校附近找了个阴暗逼仄的地下室住,犟的要命。
  霍为真的挺怕他偷偷死在那破地方,没办法,只能常常过去找他玩,顺便给他带点吃的用的,跟他说说话陪陪他教教他怎么当个普通人。
  “滚。”扶桑那会儿正坐在桌边借着昏暗的台灯做法器,根本没空搭理她。
  霍为早就习惯了他的坏态度,也不在意,只笑嘻嘻地放了个小碟子在扶桑手边:
  “我不急,你做你的嘛,有空给点血就行,剩下的包在我身上!放进这里就可以,别忘了哦!”
  扶桑瞥了眼那只碟子,没说话。
  对于灵师来说,血能做到的事不比生辰八字少,以血为媒介随便下点诅咒之类的东西谋财害命是很简单的事。
  俗话说瓜田李下,灵师间需要互相回避与血相关的物品或事件以免猜忌是不成文的规定,但霍为就是敢问扶桑要。
  扶桑也的确敢给。
  于是不多时,等霍为出去转了一圈再回来,那只白色的小碟子里已经多了一滩深红的血。
  “用不着那么多!”
  “一次拿够,别再烦。”
  可惜,就算有再多的血,尝试再多次,这个法术也还是算不上成功。
  霍为做不到以血寻人,最多最多也只能做到察觉血液里属于扶桑和二人血诺的那一丝气息。
  她本来以为他们之间这个小法术永远不会有用武之地。
  可是现在,扶桑的气息出现在了它最不该出现的地方,几乎一瞬就被霍为辨出。
  “他的血……你确定是他的……?”
  诸葛不惑被霍为这话吓了一跳。
  “我跟他认识快二十年了,是不是他的血我还认不出来吗?”
  “……???这是认识得久就能做到的事吗我请问???”
  诸葛不惑真觉得这女的有时候挺离谱的,但现在显然不是纠结这种事的时候。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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