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热爱(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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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梨愣了愣,指尖飞快回复:“好,我大概十分钟到。”
  从看台到大门,平时五分钟的路,此刻被人流堵得水泄不通。
  她跟着人群一点点挪动,湿发贴在脸颊上,冰凉地发痒。她抬手拨开,忽然觉得,今晚的情绪太满了,满到需要这一点冷意来沉淀。
  走出球场时,雨势稍大了些。
  沈梨眯着眼在人群中搜索,很快就看到了那个一米九的高个子。
  black站在大门一侧的灯柱下,身形笔直挺拔,即便混在欧洲人中间,也格外醒目。
  他穿的正是她送的那件黄黑夹克,围巾随意搭在肩上,黑色棒球帽压得很低,只露出线条凌厉的下颌和微微抿着的薄唇。
  沈梨忽然想起他那双蓝眼睛,像冰川,冷得像不属于这个人间,猜他大概有一半欧洲血统。
  像是感应到她的目光,black抬眼看来。
  沈梨朝他挥挥手,快步走过去。
  他拉开书包拉链,递过来一个东西。
  是大号的emma公仔,多特蒙德的吉祥物,圆滚滚的黄黑小蜜蜂,笑眯眯的眼睛弯成月牙,爪子上还举着一面迷你队旗。
  沈梨的眼睛瞬间亮了,她快步上前接过,紧紧抱在怀里,脸上的笑容藏都藏不住,连声音都带着颤抖:“你怎么知道我刚才忘了买?”是冷的,也是激动的。
  black看着她这副模样,嘴角几不可察地弯了弯:“朋友在俱乐部工作,帮我留的。想着你可能想要。”
  “太想要了!”沈梨把emma抱得更紧,仰头看他,眼睛亮晶晶的,“谢谢你!”
  black点点头,没多说话。沈梨抱着公仔,忽然想起什么,脱口而出:“你吃饭了吗?我请你吃晚饭吧!”
  black看了眼时间,又瞥了眼她怀里的emma,说:“我知道一家不错的餐厅,不过要走过去。”
  “走就走!”沈梨此刻浑身是劲,别说走路,跑过去都愿意。
  两人沿着街道往前走,人群渐渐稀疏,车流也开始缓缓流动。
  沈梨抱着emma,叽叽喳喳地和black复盘比赛。
  black就站在旁边听着,偶尔插一两句话,话不多,却总能精准戳中关键。
  走了约莫十分钟,手机又震了。是司机发来的消息,说已经到附近,发来了定位。
  沈梨点开一看,就在这条街上,两三百米的距离。
  “我们快到了。”她抬头对black说。
  转过街角,熟悉的黑色轿车就在不远处。
  沈梨正要挥手,车门忽然打开,一个黑色身影撑着黑伞走下来,站在雨里,静静地看着她。
  是袁泊尘。
  沈梨只愣了一秒,下一秒就抱着emma,像只脱缰的小鹿,朝着那个方向飞奔过去。
  袁泊尘看着她跑过来,看着她怀里的小蜜蜂晃来晃去,看着她被雨水打湿的头发、亮晶晶的笑容。
  下一秒,她就撞进了他怀里,力道大得让他往后退了两步,手里的伞差点脱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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