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3 / 3)
“嗯。”闻辙声音不大,闻霄延又不满地让他说话,他留下一句“知道了”。
闻辙对爷爷的印象几乎没有,老爷子在世时不认他这个野种,好几年也没见上两三面,唯一一次相处最久的时候是闻辙在他的灵堂,可惜那时老爷子已经睁不开眼,否则看到他面无表情地跪拜时一定会很生气。
对于他来说,闻辙不如不跪,就应该来都不来,永远不见天日。
闻霄延也不是什么孝子,华闻置地是他从自己父亲手里夺过来的,放在古代称得上“谋权篡位”。这次叫他回去也不是为了给老爷子上香烧纸,而是因为严明珠。
闻辙关掉水,一连扯了很多张厨房纸将手擦干,纸屑沾在他手上,他又开水去洗,以此循环往复,好像进入了某个怪圈。当目光集中在哗啦啦的水流上再也无法移开,他的呼吸已经变得急促。
他总觉得手是脏的,右手碰到左手也会被弄脏,只能反反复复地洗。这种秩序敏感的神经质令他痛苦,这次是洗手,说不定过一会又是系鞋带,他总要做一些重复的事,否则会疤痕瘙痒,呼吸困难。
片刻后,闻辙的衬衫已经被冷汗浸湿,他喘着粗气关掉了水龙头,强迫着自己离开厨房。卫生间就在走廊里面第一间,他也不敢靠近,稍微走过去一点,耳边又响起无限的水声。
最后,他又推开姜云稚的房门,半跪在床边。姜云稚睡得熟,闻辙看着他的脸,把自己的脑袋靠过去听他的呼吸。
姜云稚是半夜醒的,醒来发现闻辙就睡在他身旁,一条手臂揽在他的腰间。窗帘拉开了些,透了些月光进来,夜晚灰蒙蒙。
手机不在身边,他想看看时间,只能去看闻辙手上的表,好不容易拉着闻辙的手面向自己,却发现表上的时间是不对的。
不是完整地差几分钟或几小时,而是完全乱的,姜云稚奇怪地研究他的表,因为知道是很贵的品牌,所以动作也小心翼翼,生怕一个不小心就又欠闻辙七十万。 ↑返回顶部↑
闻辙对爷爷的印象几乎没有,老爷子在世时不认他这个野种,好几年也没见上两三面,唯一一次相处最久的时候是闻辙在他的灵堂,可惜那时老爷子已经睁不开眼,否则看到他面无表情地跪拜时一定会很生气。
对于他来说,闻辙不如不跪,就应该来都不来,永远不见天日。
闻霄延也不是什么孝子,华闻置地是他从自己父亲手里夺过来的,放在古代称得上“谋权篡位”。这次叫他回去也不是为了给老爷子上香烧纸,而是因为严明珠。
闻辙关掉水,一连扯了很多张厨房纸将手擦干,纸屑沾在他手上,他又开水去洗,以此循环往复,好像进入了某个怪圈。当目光集中在哗啦啦的水流上再也无法移开,他的呼吸已经变得急促。
他总觉得手是脏的,右手碰到左手也会被弄脏,只能反反复复地洗。这种秩序敏感的神经质令他痛苦,这次是洗手,说不定过一会又是系鞋带,他总要做一些重复的事,否则会疤痕瘙痒,呼吸困难。
片刻后,闻辙的衬衫已经被冷汗浸湿,他喘着粗气关掉了水龙头,强迫着自己离开厨房。卫生间就在走廊里面第一间,他也不敢靠近,稍微走过去一点,耳边又响起无限的水声。
最后,他又推开姜云稚的房门,半跪在床边。姜云稚睡得熟,闻辙看着他的脸,把自己的脑袋靠过去听他的呼吸。
姜云稚是半夜醒的,醒来发现闻辙就睡在他身旁,一条手臂揽在他的腰间。窗帘拉开了些,透了些月光进来,夜晚灰蒙蒙。
手机不在身边,他想看看时间,只能去看闻辙手上的表,好不容易拉着闻辙的手面向自己,却发现表上的时间是不对的。
不是完整地差几分钟或几小时,而是完全乱的,姜云稚奇怪地研究他的表,因为知道是很贵的品牌,所以动作也小心翼翼,生怕一个不小心就又欠闻辙七十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