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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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初晴刚从胡同里回来,二婶便跟她说:“小晴,你妈妈来了。”
  那一瞬,叶初晴感觉脊背发凉,心也沉了下来。
  她看着熟悉又陌生的母亲,一时说不出话。
  尽管一早就知道自己会被带走,可这一刻来临时,她的心情竟是如此复杂。
  在贺家住了四年,看上去并不久,可是她早已经把自己当成了贺家人。
  生母抱着她哭,摸着她的脸说这些年一直很想她,和继父一起努力地赚了钱,在村里盖了新房子,可以把她接回家读书了。
  叶初晴被妈妈抱着,大脑却是懵的。
  忽然想起还没有跟景笙哥道别,她问周阿姨:“我能不能先去跟我哥说声告别再走。”
  周翠芳道:“你哥在参加期末考试,等他回来,我再跟他说。你妈妈留了村里的电话和地址,我到时候一定让他跟你联系,给你写信。等暑假的时候,你也可以回来过暑假。”
  “好吧。”叶初晴只得点头。
  周翠芳也很不舍,眼圈儿红红的,忍住眼泪说:“等再过几年,你考大学了,就考这里的大学,这里永远是你的家。”
  叶初晴再也控制不住,鼻子一酸,眼泪便落了下来。
  二婶在一旁看着,于心不忍,帮她们擦眼泪,安慰道:“别哭啊,怎么说还是有大把机会见面的,等你考上大学,每周都可以回来……”
  叶初晴被母亲牵着手,离开胡同时,回头望了一眼胡同里掉光了叶子的大槐树、银杏树……再咬着嘴唇,扭头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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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4章
  ◎景笙哥来了?◎
  1989年, 春暖花开。
  叶初晴在乡政府旁边的林县第三中学读寄宿,某天宣传委员去了一趟收发室,不久后递过来一封信:“叶初晴, 你的信,首都来的。”
  叶初晴勾起唇角,接过了信件。
  过完年,她的继父去了沪市赚钱, 由于老人走了,她的妈妈便没有再去沪市, 在家里带着小弟弟。
  这里的基础条件跟首都比起来,可以说是天壤之别,绝大部分同学家里都很穷,穿打补丁的衣服也很常见,叶初晴不好意思炫耀自己的所见所得,非常低调, 和其他同学一样, 每天上课下课、淘米蒸饭。
  米是从自己家里带的, 放在铝制饭盒里, 淘了米之后加上水,盖上盖子,放在大蒸屉上,由食堂工人抬上蒸锅。
  因为大家的饭盒长得差不多, 即便做了标记,也时常会发生饭盒被人无意或故意拿错的事, 导致没饭吃。
  收到信的当天中午, 叶初晴就没找到自己的饭盒。
  她不知道饭盒会不会被人还回来, 好在她有钱, 便去集市上,吃了一碗肉丝面,还买了两个馒头带回宿舍,用来傍晚配着咸菜吃。
  晚自习,叶初晴又看了一遍哥哥写来的信。
  他说等放了暑假,就会来林县接她回京过暑假。
  对此她深信不疑。
  那会儿,贺景笙放了寒假回到家,发现她已经被带走后,当天便去邮电大楼,给村里打电话。但是长途电话要人工转接,路途一远,层层转接,等转到村子里,已经没了信号。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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