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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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着,他不紧不慢地,依次摘掉了自己两只手上的油鞣鹿皮手套,手套剥离的瞬间,露出冷白的腕骨、纤细的手指。之后,高傲如神祇的人俯下身,那只修长匀称的手伸过来,握住了她的手腕。
  他的手指是凉的,像深秋的溪水,带着某种纤尘不染的洁净感。
  “起来。”
  这一次,不是命令。他的手托起了她。
  她借着他的力,站了起来,蹲了太久,站直的那一刻,双腿软了一下,差点又跌下去。他的另一只手及时揽住了她的腰,如同将一捧没有刺的娇美玫瑰拥进了怀里。
  她仰起头,看着他。逆光里,他的脸近在咫尺,如同鎏金神像,自生光辉。
  见到这一幕的秘书惊得目瞪口呆,几乎要怀疑这是自己梦中的场景,因为那个一贯严厉且过度挑剔的少爷,居然摘掉了他从不离身的手套,还主动去握住了一个女人的手。
  迟霈久久注视着他们握在一起的手,提了提唇角,似乎是要笑,透着几分玩味与探究。
  “真怪啊。”连他自己都不解地轻声感叹。
  宋思懿并不知道面前这个人有病态的洁癖,严重到不能和任何人有直接的肢体接触,手套就像是他的第二层皮肤。如今他亲手剥开了那层皮肤,与她赤裸裸相贴。她的力气和他相比微不足道,抽不回自己的手,被他的力道攥得手都痛了。
  见他如此关注他们的手,她也低头看了看。
  他的手很好看,因为常年戴着手套不见阳光,白皙如冰雪,没有一丝破坏美感的瘢痕,是一双骨架秀窄修长却不单薄,如同艺术品般赏心悦目的手。
  她不自觉说出了观察他的手后得出的结论:“你的手,和迟渡的很像。”
  迟渡给她做过人体模特,她画过他的手。与生俱来的图像式记忆能力,让她能随时在脑海中调出最清晰的画面比对。
  只不过迟霈的手貌似要更白一点。
  男人哦了一声,尾音微微上扬:“你很了解他?”
  宋思懿听不出弦外之音,认真回答他的问题,并按照自己的思维习惯自动延伸开:“是的,他手背上的静脉纹路和你一样,他的锁骨上有一颗红色的痣,腰后左侧有一小片淡青色的胎记。”
  宋思懿在说她画那幅《蒲影》时,仔细观察过的迟渡的一切。
  但落在迟霈耳中,这显然已经超过男女之间普通了解的范畴了。
  这个女孩太过诚实,有时并不是一件好事。
  他见过太多懂得逢迎的女人,说谎时连眼睛都不会眨,如喝水吃饭一样家常。他喜欢美丽听话的女人,有一点自己的小心思也不要紧,但不能在他面前耍心机。
  眼前这个女人,她无疑是美丽的,甚至是他见过最美的女人,听话也确实听话,有问必答,但从那张妩媚诱人的樱桃唇里,说出的并不都是他想听的话。
  她像一只小雀。从前他多留意她,是因为这只雀鸟有着太过绚丽璀璨的羽毛,浑身上下都闪着宝石般华美的光泽,让人第一眼看到就忍不住想据为己有。后来是因为这只雀足够乖顺,不像她姐姐那样浑身是刺,她是柔弱的、易损坏的,他只需轻轻落笔,便能在上面留下专属痕迹。
  而现在,他更是惊喜地发现,触碰她的身体,竟没有让他生出半分恶心作呕的感觉。触碰她,就像触碰一张白纸,奇异地不令他生厌。
  她身上的一切都是这样的恰到好处,他已经确定要将这只特别的小雀锁入他为她打造的金笼之中。
  宋思懿挣不开他的手,转而问刚才那些记者下场会怎样。
  他垂眸看她:“你是要为他们求情吗?”
  她摇了摇头:“我只是想知道结果。”
  阿斯执着于特定的兴趣、规则与秩序,强迫症使然,她对任何事都需要一个明明白白的结果。
  迟霈低笑出声,对她又多添了一分喜欢。这只小雀,没有愚蠢到对要捕杀她的猎人生出无谓的仁慈。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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