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2014:我,刑侦之王 第217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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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指的是刘琪。
  现在所有的线索都指向这个女人,在他看来,已经可以将其列为主要嫌疑人。
  “抓她?”
  于大章看着马健,有些犹豫地反问道:
  “理由是什么?”
  马健愣了一下,但很快反应过来:
  “她指使曾丽思陷害刘思远,凭这一点就够刑拘了。”
  “证据呢?”于大章拿出华子,递给马健一根:
  “你先抽一支,冷静一下。”
  马健刚从审讯室出来,有些激动很正常。
  刑警办案,很少有审讯完直接行动的。
  一般中间会有一个开会的过程,就是为了防止头脑发热。
  这种时候,来上一支香烟,总结一下,让大脑冷静下来,反而会提高办案效率。
  当然,那种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的案件除外,直接抓就行了。
  马健接过烟,深吸了两口,吐出一团烟雾。
  “你是说,凭曾丽思的供词,无法指证刘琪?”
  “没错。”于大章点点头:
  “咱们现在都无法证明这两人认识。”
  “刘琪在曾丽思结识刘思远之前就撇清了她们之间的关系。”
  “唯一有联系的地方,就是她们两个曾就读于一所大学。”
  这就是证据的重要性。
  如果无法证明两人相识,那曾丽思的供词就成了一面之词。
  警察可以随意带人回警局调查吗?
  答案是否定的。
  传唤并不要求必须有确凿证据,但必须掌握初步线索或合理怀疑的前提下进行。
  显然刘琪将这两点都给切断了。
  而且凭她的财力和人脉,别说大律师了,找个律师团都轻轻松松。
  在没有实证的情况下,强行将她带回来接受调查,只会适得其反。
  “还有一点被你忽略了。”
  于大章补充道: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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