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4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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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冷落归冷落,在另一位大公找她讨要罗素的时候,亲妈直接指挥骑士把人按着暴打了一顿。
  为防止特提亚公国逐渐流传起一男一女争一男的离谱传言,本就被冷落的罗素,在祝奚清出生后,连人带崽一块被下放到了一处偏远小镇上。
  那时还是婴儿的祝奚清,对这局面没有任何感想,他只会无聊地吐泡泡。
  直到发现,罗素是个非常典型的,一旦没有足够的金钱支撑,和大量的仆人伺候,就会活得生不如死的究极病美人后……
  祝奚清成功在八个月的时候学会了站,十个月的时候学会了走。
  两岁就得学着照顾这个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里,有三百天都在生病的病弱老父亲。
  但指望一个两三岁的小屁孩赚金币还是不切实际的,于是罗素咬牙站了起来,就职了吟游诗人。
  之后父子俩的日子就相对好过了些。
  一个是唱歌对于情人出身的罗素来说,是真没什么难度。
  过去他可是经常跟着女大公看各种舞台剧的,大公府邸中也养着成堆的吟游诗人。
  耳濡目染之下,罗素足以在一个偏僻的小镇里当一位吟游诗人。
  再后面,也许是因为罗素必须考虑当地人所钟爱曲子的风格,所以他也逐渐接触了很多曾经在繁华的大公府中无法了解到的乡土、田野等人与自然关联的景色。
  他最爱的就是傍晚时,一座靠近森林里的红瓦小房子燃起炊烟的画面。
  那种景色,让他流连忘返。
  简而言之就是拓宽了眼界,也长了点脑子。
  罗素也因此认识到了世界之大,因心理压力和愧对祝奚清的心态,导致的久郁成疾的现象,也逐渐好转。
  父子俩的日子正式从悲惨转向好过。
  然而五岁那一年,罗素再一次被人看上了。
  不过并不是镇子里的人。
  总归罗素是大公给下放下来的,虽然中心贵族都知道这种下放本质已经等同于流放。
  但对于镇子里的人来说,他反而是一个空降的,类似官员一般的角色。
  这次看中罗素的人,同样是一位吟游诗人。
  是一位很阳光,皮肤有些黝黑,并且很擅长喝大麦酒的爽朗女性。
  罗素被之折服,但又因为儿子以及自己过去的身份,实在不敢开启新的恋情,并进入新的人生。
  毕竟谁也不能保证,哪天大公知道曾经的情人和一个吟游诗人搞在一起后,会不会做出报复之举。
  受这段恋情影响,罗素学会了买醉。
  那是祝奚清五岁时候的事。
  之后倒没让柔弱父亲变成醉酒家暴男……
  概因为罗素在喝醉后,被地痞流氓忽悠进了一个小巷,差点被强上。
  五岁的祝奚清被迫去救爹,爹最后倒是被救下来了,但是自己却被地痞流氓踹了一脚,伤了心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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