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6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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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书宇皱起眉。
  开了口,接下来的话就顺畅了许多,他盯着齐书宇的眼睛,冷静地一字一句说:“我不想再做你或者安禾的小跟班了,我现在有自己的生活了,我觉得我们已经长大了,就不要在一起玩过家家了。”
  他说这句话时,几乎是带了颤音的,他说着他这些年打了无数次腹稿的话,却像是有什么东西在从心上割离,见了血。
  齐书宇沉默了,定定看着他,不知在想什么。
  于是鹿笛也不再废话了,立刻转身,不想在他面前丢人,而转身的时候,他看到几步外站着的一个人。
  他不知来了多久,就在几步外站着,表情都是一副看热闹的兴致盎然。
  见两人看过来,还无辜地耸了耸肩,并没有任何尴尬。
  他抬步走到鹿笛面前,随意地说:“我也要回宿舍,一起吧。”
  齐书宇的目光落在男生脸上,眉心渐渐皱了起来。
  鹿笛点头,低低道:“走吧。”
  鹿笛知道他从来没有正眼看过自己,但也并不在意,因为真的没有多少人正眼看过自己,他太不起眼了。
  可这种事被一个并不熟悉的人看到,实在太尴尬。
  那个人就走在他身旁,虽说同路,但没和他说话的意思,低着头看手机,像是在聊天。
  手机蓝光映在那张清俊的脸上,漫不经心中有种高不可攀的距离感。
  这世上还有一种人,举手投足都透着从小到大被钱和各种资源堆起来的优越,他可以和他们这群人做朋友,但鹿笛知道,他眼里根本看不上他们。
  厉寒。
  这个人和他们都不一样,虽然一起玩过几回,但鹿笛很少和他说话,他和林峥的男朋友成松一个宿舍,但从他们相处的细枝末节处,鹿笛能看出来,成松几个有点不自觉地捧着他,忌惮他。
  鹿笛不喜欢和这样的人走得太近,一个是因为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没法相容,另一个是鹿笛有点惧他。
  那双狭长的眸子总是带了几分似笑非笑,好像一切都是了然的,什么都能看透,别人眼里痛彻心扉、死去活来的事儿在他眼里跟个笑话似的。
  就比如说现在。
  鹿笛脚下好像灌了铅,一步一步挪,直至再也走不动了,忽然蹲在地上,嚎啕大哭。
  那公子哥儿让他吓了一激灵,终于放下手机,侧身看他,那眼神儿跟看什么稀罕物种似的。
  “哎我说,”厉寒啧了声,像是怕鹿笛讹上他,还往后退了半步:“你哭什么?”
  可鹿笛已经顾不上他的反应了,他那不大的脑仁儿里装不了太多东西,也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他。
  “我好喜欢他,”鹿笛坐在春天冰冷的水泥地上,大哭着喊:“我喜欢了他九年,九年!”
  他们是从学校的小池塘边上的小路往回走的,这会儿小池塘边上有不少野鸳鸯,这一嗓子嚎出来,真是惊起一滩鸥鹭。
  厉寒眼神儿复杂地看了他一会儿,开口道;“咱能不丢人吗?”
  鹿笛满脸泪痕地仰头看他,眼泪吧嗒吧嗒顺着下巴往地上砸,那眼神儿跟小锥子似的,充满愤怒:“你有喜欢过什么人吗?你懂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吗?”
  要是他那会儿还清醒,是不会说出这么矫情弱智的话的,可他就是说了,还是理直气壮地吼出来的,他不喜欢厉寒那一副居高临下看不起他的姿态,混着本就乱七八糟的心情,一起向这个他并不怎么熟悉的人发泄出去了。
  厉寒没说什么,只是看着他的眼神儿更复杂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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